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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达是洗钱,还是逃税?他是不是传说中的洗钱蓝精灵?

The following article is from 道琼斯风险合规 Author 陈立彤


很多华人移民到境外后对当地的法律不熟悉,错把外国当中国,很多行为不符合当地的法律规范,甚至触犯了当地的刑法,而在这之前却不自知。高净值人士到境外不能想当然的猜想当地法律是什么,在当地法律下也要做到合规,否则将会引发很严重的合规风险。早些年也曾发生过中资银行在西班牙因涉嫌洗钱被当地警察“晨曦突袭”(down raid)。该中资银行的欧洲区高管紧急飞往西班牙想与当地警方沟通交涉,误以为当地警方会给“面子”,结果刚到警局就被警方抓捕了,无异于是“自投罗网”。通过这些案例我们想告诉大家的是,无论做生意还是理财,中外执法环境完全不同,千万不能把外国当中国。下面分享的英达在美国被提起刑事诉讼的案例虽是多年前发生,但对于中国人走出国门遵守当地法律实现合规,非常具有借鉴意义。

事实

根据美国司法部通报及其他庭审文件,在2011年4月至2012年3月期间,英达居住在康州法明顿,他将总计464,400美元的存款,结构性拆分为50笔小于10,000.01美元的现金存款,存入他和他妻子在康州的4个银行中的6个银行账户。这些存款行为,或在同一日频繁的在不同银行存入,或连续几日在同一银行或不同银行存入以规避美国银行现金交易报告制度。


对于上述指控,英达表示认罪(plead guilty)并同意司法机构冻结他在康州拆分存入的17.6万美元现金(是46.4万美元存入金额的38%),以及补交国税局11.3万美元的未付联邦税,此外还有2009年、2010年以及2011年三年间的罚金和利息。冻结部分资金和补交的税款合计29万美元(约200万人民币)。


法官Underhill定于5月11日对英达一案予以宣判,根据美国司法部的通报,英达届时所面临的处罚可能是高达10年的监禁以及高达50万美元的罚款。

逃税还是洗钱?

有报道说英达因为逃税被刑事检控,也有报道说英达因为洗钱被刑事检控,并且美国司法部的通报上只说英达对结构性分拆现金交易(StructuringCash Transactions)认罪,而没有提洗钱一事。再加上该通报的主题(Topic)是税(Tax),而不是洗钱(Money laundering),所以究竟是逃税还是洗钱众说纷纭。


准确地说应当是英达因为结构性拆分现金交易,从而违反了美国联邦法《银行秘密法案》(BankSecrecy Act)而被刑事追责。英达拆分的目的也许是为了逃税(毕竟司法部把通稿的主题定为税(Tax))——对此本人尚没有看到具体的资料;如果英达的目的是为了逃税,那么英达的拆分行为本身构成了洗钱——洗钱的目的是为了将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或者其他犯罪(比如逃税)的违法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通过各种手段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使其在形式上合法化的行为——其他犯罪是上游犯罪;洗钱是下游犯罪。

拆分合法收入也违法

在这里要强调的是,拆分现金交易本身可以单独入罪,不管现金来源渠道是否合法。在2012年2月有一对经营奶牛农场长达30年的老夫妇Randy and Karen Sowers被财政部的官员找上门讯问这一对夫妇为啥把现金拆分存入银行。这对老夫妇还被告知他们在银行的银行存款已经被冻结7万美元。这个案子最后双方和解,这对老夫妇被罚了近3万美元。


另外,拆分现金交易罪不需要被告知道拆分行为是犯罪。美国联邦最高法院曾经通过[Ratslaf v. U.S.,1994]确立了一个判例法:就拆分现金交易罪而言,检方必须有证据证明被告知道拆分现金交易是非法,唯有此才满足本罪的一个重要构成要素“有意识地”(Willfully),但国会不同意——国会立法把这个入罪要素干脆从法律里拿掉了。

构成拆分行为的门槛很低

构成拆分行为的门槛很低,一不小心就入罪。


比如说张三卖了辆车,拿到了1万4千美元的现金,他于是到银行去存款。当他在填写表格的时候,银行的职员告诉他,因为现金超过1万美元,所以他必须要看张三的证件来填写《现金交易报告》(CashTransaction Report)。张三也许根本没想逃税,他只是不愿意让其他人知道他卖车了或者不管出于其他什么原因,他问银行职员说:那我存9000美元,你还要填这个报告吗?银行职员告诉他那就不需要了。张三说那好,那我只存9000美元,于是张三拿回5000美元,只存了9000美元。也许张三在这之后并没有把另外5000美元存入银行,但是他因为修改了初始交易,他就可以以拆分现金交易罪入罪。注意了,银行职员是不会提醒你,也不能提醒你的。

英达不是蓝精灵

有文章说:“‘拆分犯’在美国还有一个很cute的别称‘蓝精灵(smurf)’……这个别号要传递的画面是身材矮小灵活的小精灵们忙忙碌碌来来回回搬运碎小食物的场面。其实和中国人说的蚂蚁搬家有异曲同工之妙。不过‘蚂蚁搬家’讲的是换汇,而‘蓝精灵搬家’讲的是现金拆分存银行。两者是完全不同的概念。美国司法部的记录显示,英达可能不仅自己充当了蓝精灵,可能还用了其他的蓝精灵帮助拆分”。这个说法不对。


“拆分犯”和“蓝精灵(smurf)”不是同义词。同理,“拆分”(Structuring)和“用蓝精灵帮助拆分”(Smurfing)也是不同的。“用蓝精灵帮助拆分”顾名思义就是雇了好多跑腿的(Runners)把要存或取的钱化整为零,从而达到规避申报的目的。从这个角度来说把“用蓝精灵帮助拆分”(Smurfing)翻译成蚂蚁搬家也是非常妥帖的。但,英达即使雇佣了蓝精灵,他自己无论如何也不是蓝精灵。另,从现有材料看,英达也没有雇佣跑腿的来帮助他蚂蚁搬家,因此Smurfing一说无从谈起。

结论

英达结构性拆分现金交易,违反了美国联邦法《银行秘密法案》(Bank Secrecy Act)而被刑事追责。从现有的材料来看,英达分拆现金的目的似乎是为了逃税,因此构成洗钱。


Smurfing(用蓝精灵帮助拆分)是拆分现金交易的一种方法,而不是拆分的同义词。英达不是跑腿的,所以他不是蓝精灵。现有材料没有提到英达用蓝精灵帮助拆分现金交易,所以他的拆分不是smurfing,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Structuring。


最后再次提醒大家,拆分现金交易入罪门槛很低,即使拆分合法收入也会入罪,所以大家在存或取现金时要小心!(本文作者为大成律所的陈立彤、雷莉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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